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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

   

    12月22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审议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有关事宜。市政协主席高旭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李淑芳、刘亚东、任慧春、徐东明、夏景华、陈伟胜,秘书长戴海波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统战部关于增补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协商名单和辞去委员职务决定有关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增补委员名单、辞去委员职务决定和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在威海举行。会议审议修改了政协第十三届威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协2018年重点协商活动计划(草案)。
    高旭光指出,开好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对于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共十九大精神上来,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推进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实现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威海市委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细致地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大会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廉洁清正、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会风。要紧紧围绕中共十九大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战略部署,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履职尽责。各位常委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带头议政建言、带头营造良好会风,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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