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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关于促进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农业界别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力促农村开展多种形式、体现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有了明显发展,辖区内各村都设有文化活动室、图书室、体育场或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室等,其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是老年活动室和健身器材,部分靠近镇驻地的村还建设有网吧、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施;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方面,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乡村文艺汇演)、送图书科普知识下乡、文化工作者下乡服务、村民农业技能培训等大大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另外,几乎80%左右的村庄都有自己的文艺队伍,农闲期间组织跳广场舞,春节期间组织联欢活动或是体育健身活动,部分村定期与邻村有一定的交流演出,妇联或是文化部门也每年举行相关活动激发各村文艺队伍的创新发展意识。总体来看,我市农村文化建设有了积极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设施管理不到位。不少村队活动场所、活动室卫生差,老年活动室活动期间经常乌烟瘴气,健身器材存在老化或是残缺失修等现象,图书室书籍摆放不整齐,书柜满是灰尘,甚至有的村图书胡乱堆在一处;二是人才队伍薄弱。农村基层文化队伍缺少专业人才是农村文化建设的硬伤。目前长期在农村居住的群众以45岁以上为主,农村文化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他们大多高中或初中毕业,文化水平偏低,对文艺活动全靠业余爱好,很少具备专业知识或是达到专业水平。 基层文化建设者工作水平偏低、文艺队伍专业人才缺乏 ;三是文化需求与文化供给存在矛盾。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农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文化品位不断提升,而当前文化供给尚不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村中举办的文艺活动局限性大,不能照顾到各个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四是特色文化不突出。民间艺人的流失,当地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逐渐消失,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不足、挖掘力度不够,文化创新能力不足,使得我市传统特色文化的传承和推陈出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乡镇文化中心、村级文化室发挥应有作用。要解决好乡镇文化中心、村级文化室人员不足的问题。乡镇文化中心编制人员应确保在岗,专、兼职文化干部到位,定期对辖区内各村的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及文化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设立专项资金补贴村级文化室管理人员,有条件的村设专职人员,条件不足的村由报账员或是妇代会主任或其它村官兼职,镇文化中心工作人员应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补贴相挂钩,从根本上解决没人管的问题;要建立基础设施定期维护制度,体育部门对各村的健身器材应定期派员进行检修,确保物尽其用。
     二、加大农村文艺人才、文艺骨干的培养和挖掘力度。建议:一是有条件的村可以聘请专业人才定期对村文艺队进行专业指导或培训,同时积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临近村居文艺水平的提升;二是充分利用好本地人才,政府可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鼓励退休的文艺教师、文艺干部等沉到农村或者社区中间,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为农村的文化发展发挥余热;三是加强本地特色文艺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弘扬和传承特色传统文化。目前媒体的各种“草根”选秀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在群众中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有关部门应对村居文艺队伍中表现突出的特色文艺人才,加强专业指导并积极推荐参加文艺选拔活动,大力弘扬我市特色文化,宣传威海独特魅力。
     三、利用特色文化开展农村文化活动。要保持好农村传统文化形式,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保留其喜闻乐见风格的同时,充实内容,创新形式,赋予传统文化活动以时代性、教育性,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载体。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引导,利用农村本地风土人情和当地的山水传奇故事及村落由来典故等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传统特色文化,如天福山附近村落可以走红色路线,以讲述抗日传奇故事为文艺载体,昆嵛山脚下的村落则可以以道教文化为特色,海边村落则可以突出祭海文化及海上渔家的独特风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动。让乡土特色文化渗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使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上来。要深层次挖掘我市农村特色文化,做活旅游与独特的海文化、山文化、水文化等结合文章,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我市深厚的农村文化资源,打造农村文化品牌,推动农村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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